关于开具自来水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交资料的通知
尊敬的非居民类用水户:
根据国税政策最新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销售方填写齐全资料才能作为有效的税收凭证,依法税前扣除。
如需自来水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请提供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水务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手续。
如有疑问,请致电供水服务热线:6311999咨询。
特此通知。
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